9月15日,安全线市区姚桥新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变事2位过斑马线的故多市民被一辆越野车撞倒在地; 9月22日上午11时许,一辆水泥罐装车在雨城区姚桥新区汉阙路与熊猫大道相接路口斑马线上,发线法律将一名骑行在斑马线上的停车老人撞倒在地……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了解到,礼让去年以来,行人发生在市区斑马线上的义务交通事故达100多起,导致5人死亡,安全线70多人受伤。变事其中,故多今年1月至9月22日,发线法律发生在斑马线上的停车交通事故有30多起,致2人死亡,礼让30多人受伤。行人 事件回放 斑马线上事故多 “行人是在绿灯亮起的时候过斑马线的,没想到被车撞了。”日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特勤大队相关负责人指着清晰的监控录像说,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9月15日下午2点22分,雨城区姚桥新区大兴大桥桥头的斑马线上。 当时,一男一女从雨城区姚桥新区第一江岸小区沿熊猫大道往城区方向行走,到大兴大桥桥头时,刚好亮起绿灯,2人便经过斑马线继续往前走,行至斑马线中间路段时,被一辆从姚桥方向而来,左转上桥前往大兴新区的白色越野车瞬间撞倒。 整个过程,被路口监控清晰摄下。 特勤大队办案民警介绍,通过勘验现场、调取监控,以及询问双方当事人和事故目击者之后,最终分析判断:肇事司机通过路口没注意仔细观察;该名司机通过斑马线时没有礼让行人。白色越野车驾驶员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 “都进入了斑马线,等一下都不行吗?”22日上午11时许,一辆水泥罐装车在雨城区姚桥新区汉阙路与熊猫大道相接路口的斑马线上,撞倒一名老人后,围观市民纷纷指责司机。一名目击者介绍,当时,老人钓鱼后返回,骑着自行车过斑马线,骑上斑马线后便亮起红灯、直线亮起绿灯,水泥罐装车迅速启动,结果撞上老人,自行车被压烂,老人倒在了车头左前下方,头部受伤血流不止,幸好没有生命危险。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原因分析 未按规定让行占多数 特勤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礼让斑马线都有明确规定,要求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如果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因此,礼让斑马线不仅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所有人都要严格遵守。 近年来,交警部门曾多次采取多种专项整治措施,积极发现和纠正“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赢得市民广泛认可和支持。但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事故仍然时有发生。 通过对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分析,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机动车行经斑马线未按规定让行;另一个则是行人闯红灯。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导致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90%以上。 记者调查 人车争道现象仍显突出 连日来,记者在市区一些路口观察发现,斑马线上“人车之争”矛盾依然明显。尤其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上,行人不愿停下脚步、车辆不减速避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并不少见。 20日上午,市区万达广场外雅州大道路口,这里没有红绿灯。记者在此观察了10多分钟,发现有10多辆车不让行走在斑马线上的人,车辆与行人争道的情况较为突出。 随后,记者在市区人民路口、大北街路口等闹市区路口看到,在红绿灯的指挥下,交通井然有序,多数车辆遵守交通秩序,有的驾驶员主动停车礼让行人过斑马线。但还是有少数驾驶员在行车绿灯亮起后,加速前进,从行人身前或身后飞驰而过。 记者随机采访多名市民,他们表示,在公路上,行人是弱势群体,一旦发生事故,行人的生命将会受到直接威胁。 “车让行人很必要,行人也得管住腿。”一名有20多年驾龄的张师傅认为,礼让斑马线不仅仅是车让人,从斑马线上通过的行人也要管得住自己的腿。对于这一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行人的通行也有相关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在张师傅看来,只要每位交通参与者多一些相互体贴,多一点换位思考,斑马线上的文明新风就能形成,人车争道的情况就能减少甚至杜绝,斑马线才能真正成为“生命安全线”。 采访后记 让行是义务 斑马线上让行是一种义务。在现实生活当中,行人不一定都是司机,但司机一定都是行人。行人成了驾驶人,就要将心比心,遵守法律法规。而驾驶人不开车成为行人,就要换位思考。如此一来,车让人、人让车,人车文明互动,和谐交通自然就能形成。 道路情况瞬息万变,难以预料的危险随时可能发生。所以,要规避斑马线上的风险,减少或杜绝斑马线上的事故,既需要驾驶人自觉守法,对斑马线这一“生命安全线”有敬畏,也需要行人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只有做到车辆自觉礼让、行人主动律己,就能形成安全、有序、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彭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