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前,德州山东省德州市污水处理费原则上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元/吨、年底非居民不低于1.4元/吨;县城、前调重点建制镇原则上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85元/吨、整污非居民不低于1.2元/吨。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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