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身份申请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信息此举将有效遏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以下简称冒名登记)的遭盗行为。 身份信息被冒用 莫名其妙当“老板” “朝九晚五去上班,用可依规突然被告知当了老板。撤销”去年5月,身份申请当听到自己名下有一家公司的信息消息时,胡芳傻眼了。遭盗经查询,用可依规胡芳发现,撤销虽然该家公司注册信息与自身信息一致,身份申请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信息申请材料上的签名,却并非自己本人签名。遭盗 “莫名其妙当了‘老板’,用可依规这意味着我不仅要为这家公司的撤销债务等负责,还会影响自己目前的工作。”后来,在市场监管部门多方协调下,胡芳最终解决了身份被冒用注册企业的问题。 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册企业的案例在我市还不少。“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企业数量持续大幅增长,通过提交虚假材料、冒用他人身份等欺诈手段骗取工商登记的事日渐增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科长陶洁华介绍,去年3月11日起,四川省实现企业登记线上线下实名认证全覆盖,有效遏制“被股东”“被法定代表人”等虚假登记行为,全面净化市场环境。 目前,我省已与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完成对接,该系统对全省范围内线下申请企业设立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相关自然人进行线上实名验证;对此前通过线上注册,并对已经设立登记的法定代表人、股东、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联络员等相关自然人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身份被盗用不再犯难 冒名登记可撤销 据悉,新的《办法》适用于冒名登记的撤销,公司(含分公司)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中,被冒用人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的;公司备案中,被冒用人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清算组成员的。撤销登记按照“谁登记、谁撤销”的原则,由实施该次冒名登记的登记机关撤销,因登记管辖机关变更的,由现登记机关撤销。撤销冒名登记工作应按照受理、调查、决定的流程开展工作。被冒用人向登记机关反映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公司登记、备案的,本人应当到场或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身份核验。 据介绍,身份冒用申请撤销,需提交《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由本人亲笔签字的《撤销公司登记(备案)承诺书》。被冒用人还可以一并提供身份证件丢失报警回执、身份证件遗失公告、银行挂失身份证件记录、由专业机构出具的笔迹鉴定等有助于认定冒名登记基本事实的文件材料。 调查过程中 应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调查中,市场监管部门应对档案材料、询问笔录、现场检查记录,以及参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登记机关在调查终结或公示期满后作出调查结论,并录入业务系统,并参照《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负责人集体讨论暂行办法》规定,经法制审核和局务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若经调查,公司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各方对冒名登记的事实无异议,有主动纠正意愿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有几种冒名登记不予受理:被冒用人非本人亲自到场或未通过其他有效方式确认身份反映的;被冒用人反映的公司登记已在登记机关完成身份核验的;股权已办理出资登记,或被监察、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冻结的;其他依法依规不予受理的情形。 雅安日报/北纬网记者 韩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