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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铺司法所:合法维权 切莫“越界”_

滁州网讯 8月初的越界一天,吴某某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道,腰铺与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司法所合造成吴某某受伤、权切两车受损的越界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吴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腰铺主要责任,目前吴某某经医院治疗后在家休养,司法所合一个月后复查。权切吴某某的越界家属来到南谯区腰铺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咨询维权一事。

经询问,腰铺小货车承担次要责任,司法所合且交强险和商业险都在保险期限内,权切经初步协商,越界承保的腰铺保险公司愿意全额赔付吴某住院期间及休养期间的误工费、护理费、司法所合营养费、医疗费、住院费等费用约7000元。吴某某及其家属认为赔付金额太少,希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提供法律服务,获得更多赔偿。

工作人员热情相待,耐心听取诉求,仔细查阅材料,详细讲解政策,了解清楚情况后向当事人进行解答,认为保险公司愿意及时作出赔偿且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这种情形下,当事人依然要求获取超额赔偿,背离了权利保护的初衷。但当事人还是希望获得更多帮助,于是工作人员向滁州市南谯区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咨询后再次给其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解释工作。当事人认可度依旧较低,还是希望指导起诉,最后工作人员为其提供起诉书模板、各个律师事务所的联系方式、法律服务所的联系方式,同时劝导当事人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合法维权。

当合法权益被侵害时,权利人可以依法行使诉权,但是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边界。维权不是牟利,不能浪费司法资源。今后,腰铺镇司法所将坚守为民情怀,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继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李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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