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30日讯(闽南网记者 陈玉玲 通讯员 吴晓忠)“喝酒不开车,隔夜酒开车不喝酒”,惠安大多数司机能遵守这条“铁律”。散驾然而,车上有些人以为前一天晚上喝完酒,记分睡一觉酒精就没了,隔夜酒其实不然。惠安25日上午9点,散驾惠安交警大队紫山中队民警在紫山交通警察执法站执勤时,车上现场查处一起“隔夜酒”引发的记分酒驾。 民警正在执勤,隔夜酒一辆粤S4K***的惠安小轿车从X308线由西向东缓缓驶来。因春运期间7座以上客车必须接受登记检查,散驾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检查。车上就在民警靠近驾驶室要求对方出示证件时,记分车内飘来一股酒气。民警初步断定驾驶员陈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遂将其带至中队。经呼吸酒精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3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听到检测结果,陈某非常惊讶,一再声称自己早上没有喝酒。经询问得知,陈某的“酒驾”应该是“隔夜酒”惹的祸。原来,陈某前一天晚上与生意伙伴相聚,高兴之余多喝了几杯,之后便回家睡觉。第二天醒来,以为酒劲退了,他便开车去酒店接朋友。 最终,驾驶员陈某因涉酒驾驶被处以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没想到一夜过去,“隔夜酒”还能被测出来,面对处罚,陈某追悔莫及。 惠安交警提醒,喝酒过多的话,即便是第二天也不要驾驶车辆上路。因为过量饮酒后10个小时内是无法完成代谢的,隔夜酒精还残留在驾驶人血液里,会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稍有不慎,将会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