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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发布广告 白云山制药厂被罚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因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违法近日被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罚款8万元。发布

今年2月3日,广告在广州市黄埔区时代天韵小区的白云被罚部分电梯轿厢内和科学城总部经济区A1栋1号电梯轿厢里,出现标题为《关于“伟哥”商标独占许可给金戈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使用的山制严正声明》镜框广告,广告内容涉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制药总厂(以下简称白云山制药厂)生产的药厂“金戈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产品。经初步调查确认,违法广告中的发布金戈枸橼酸西地那非片为处方药品,按照《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广告白云山制药厂存在违法发布处方药广告的白云被罚行为。2月26日,山制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对白云山制药厂违反《广告法》的药厂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发现,违法今年1月30日至2月3日,发布白云山制药厂委托深圳市华语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语传媒)在全国34个大中小城市的广告部分小区电梯媒介空位,发布404块处方药广告,广告费用22394元;同时委托上海定向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定向广告)在全国37个大中小城市的部分小区电梯媒介空位发布499块处方药广告,广告费用29870元。上述处方药广告发布前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和批准,其以“严正声明”的形式对处方药品商标名称“伟哥”、商品名“XX”和处方药通用商品名称“枸橼酸西地那非片”进行广告宣传。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在对白云山制药厂立案调查的同时,也对2家广告公司违反《广告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6月14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向白云山制药厂、华语传媒和定向广告分别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对三家企业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权利,但3家企业均没有进行陈述和申辩。

执法人员认为,白云山制药厂作为处方药生产企业,以推销为目的药品宣传广告,发布前应由相关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经批准后方得发布;且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白云山制药厂存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所委托发布的2家广告公司存在未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发布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作为广告主的白云山制药厂及广告发布方的2家广告公司均存在非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违法行为。

6月18日,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分别对白云山制药厂、华语传媒和定向广告3家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各罚款8万元,同时没收华语传媒所获得的广告费用22394元、定向广告所获得的广告费用29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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